石油天然氣開采一般管理要求
發布時間:
2015-07-07
【學員問題】石油天然氣開采一般管理要求?? 【解答】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建立、實施和保持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并持續改進。? 2、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級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其他管理者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其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負分管責任;各級職能管理機構對其各自的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員工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識別崗位、工藝、設
【學員問題】石油天然氣開采一般管理要求?
【解答】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建立、實施和保持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并持續改進。
2、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級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其他管理者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其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負分管責任;各級職能管理機構對其各自的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員工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識別崗位、工藝、設施、設備的危險因素,針對危險因素控制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4、對員工進行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普及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進行專業技術和技能培訓。
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過安全生產資格培訓,并每年進行再培訓。
新員工或轉崗員工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的重新上崗人員應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或從事高危險作業時,應對員工進行專門培訓。
5、特種作業人員、高危險崗位、重要設備和設施的作業人員應經過專門安全生產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人員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6、高危險崗位、重要設備和設施及危險區域應重點監督與管理,執行相應安全規程,落實安全措施,及時整改隱患。
7、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即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企業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制度,并嚴格執行安全評價、初步設計審查和峻工驗收規定。
8、在編制年度生產建設計劃和長遠發展規劃時應同時編制安全生產計劃,并按國家規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石油企業應安排專項資金,作為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的安全投入。
9、建立、健全基層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制度;建立安全生產監督體制,執行安全檢查制度。
10、按規定向員工發放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員工上崗時應按規定穿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11、對設備、物資的采購建立市場準入制度;對特種設備應按國家規定進行檢測、檢驗和標定。
12、工程建設項目應由具有資質的工程設計、建設和監理單位承擔,建設單位應對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13、發生事故后,應按規定如實、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嚴肅事故處理。
14、生產、經營、貯存、運輸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石油企業應執行國家危險化學品管理有關規定,辦理有關許可手續。
15、依據GBZ118、GB6722、GB8922、GB11802、GB12960有關規定建立放射性物品、爆炸物品的購買、運輸、儲存、進出庫、使用及報廢處理等管理規章制度,并有嚴格的登記交接記錄。
16、根據GB5082、GB5144、GB50052、GB50061及“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等標準與法規,制訂起重作業、鍋爐壓力容器使用、電氣安全管理的相關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并明確管理職責。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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